吉林规定接访不力公安局长将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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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05:32 北京晨报 | |||||||||
晨报吉林专讯7月18日后,吉林省公安厅及各市、州公安局将对全省61个县(市、区)公安局大接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在市、州公安局局长和省公安厅厅长接待时,上访群众反映县(市、区)公安局局长没有接待或其反映的合理要求公安机关未予解决、也未给予书面答复的,经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对县(市、区)公安局局长进行责任倒查追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停职,甚至免职处分。
《城市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