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保险业服务标准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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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08:45 每日新报 | |||||||||
相应服务承诺近期公布王婷刘元祯 新报讯【记者王婷通讯员刘元祯】本市保险行业有了统一的服务标准。本市保险行业协会起草制定的《天津市保险行业财产保险服务指导性标准》、《天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指导性标准》、《天津市保险行业文明服务标准》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已于7月1日起印发给各保险公司。
据了解,以往各家保险公司在向市民提供服务时,都是按照本公司各不相同的服务标准,而此次新制定的服务标准则是本市保险行业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统一标准。新标准从保险业务核保、核赔的各个环节,对保险公司如何为保户提供优质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许多服务项目进行了量化,具有可操作性,也便于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进行衡量和考评,有利于社会监督和评价。 目前保险行业协会已要求各保险公司将新标准转发到所属基层公司,并结合实际按照标准逐条对照,尽快将新标准落实。 近期,本市各保险公司还将就车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对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承诺中很可能将包括理赔的速度等市民关心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