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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见义勇为基金会“哀声乞募”为哪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1:46 公益时报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如何按照相关规定达标就是基金会能否存在的硬性任务,许多基金会伤透了脑筋——

  “哀声”求助

  6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发出呼吁,称
“旨在弘扬社会正气、对见义勇为者实施奖励的合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目前原始基金缺额高达170万元,如果到2006年仍募集不齐的话,在即将到来的审核中将面临着被取缔的危险。”

  该基金会的一位工作人员也在忧心忡忡中带着自我惋惜,“如果因为资金不够而被取缔的话,对见义勇为事业和整个社会都是一大损失。”

  对于合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目前面临的尴尬,基金会本身及其主管单位希望所有市民和社会各界能给予关注,号召大家为见义勇为事业献爱心,以避免基金会面临被取缔的结局。

  “维持230万的原始基金已属不易,短期内迅速补足170万的资金缺口,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困难。”一位合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说。

  基金会工作人员介绍,该基金会自1994年7月,先后召开了19次表彰会,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36名,其中包括见义勇为群体7个,共发放奖金、补助费、抚恤金30余万元。另外,该基金会还帮助见义勇为者解决参军、住房、户口迁移、小孩入学等实际困难问题50余件次。

  面对高门槛的规定,鲤鱼跃龙门也好,乌鸦填石子瓶中喝水也罢,除了想尽一切办法筹集善款“达标”外,合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似乎无路可走。

  “如此募款不合适”

  “采取这样的方式去募集善款显然不太合适。”安徽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夏处长说。

  显然,合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做法令夏处长感到意外,“原计划到6月底对基金会的整改就要完毕,可是鉴于安徽省经济不发达的省情,多数基金会都无法准时按照新条例要求实现各种标准,就放宽到12月份。”

  “出于爱护的目的,即使有基金会无法按照要求严格完成指标,证照都会照换的,不存在取缔的问题。”夏处长说,“很明确,合肥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做法有些过火,当然也可以理解,如此做是一种募款的手段或者说技巧。”

  但是这样做始终不是一个好办法,正如记者随即采访合肥市的一位市民说的,基金会的做法有些像紧急呼救的患者,比较少见,觉得基金会应该还有更好的募款方式来替代这样一种乞助。

  夏处长表示,他们将给合肥市见义勇为 基金会提出建议,改变这种做法。

  优胜劣汰原则不可违背

  除了江浙粤沪等沿海发达地区外,地方性基金会的发展始终处于踟蹰不前状态,老基金会举步维艰,新的基金会又很难诞生,所以地方民政只能采取保护现有基金会的做法,留亦是不易,让其焕发勃勃生机自是更加艰难。

  “新条例的出发点肯定是鼓励民间组织更有作为,所以尽管不发达省份有不发达省份的难处,但原则是不能改变的,基金会整改,对于能留的就留,实在无法保留的就只能注销。”夏处长说。

  “这是一个好的方向,新条例给基金会的发展增加了良性压力,便于基金会改革领导机制,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但是同时也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条例规定的原始基金的标准过高。

  全国地方性的基金会除了少数发达地区外,资产非常贫乏,据统计将近40%的地方性基金会的基金连200万都达不到,更不用说接近400万的规定标准了。

  门槛过高会把所有的基金会都卡死,也让一些有心投身公益的爱心人士望而却步。

  夏处长介绍说:“对于公募基金会而言,曾有一些人拿钱来表示想成立类似的基金会,但100余万的钱办不了事。新条例颁布后允许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络绎不绝赶来的人依然被门槛拦住了,50万、100万离条例规定的标准还是差一大截。因此至今安徽省还未成立一家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也徘徊在10家左右。”- 本报记者 宋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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