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蚂蚁养殖户快点去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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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2:58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王立军)7月5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营口东华集团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已被警方立案侦查。为此,沈阳市公安局发出公告,要求曾参与营口东华集团蚂蚁养殖的沈阳养殖户,及时到各区公安机关 报案。 公告称,2005年6月1日,营口市公安局对营口东华集团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
具体要求如下: 1、接受报案时间:请于即日起至7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 2、接受报案机关:根据沈阳市的实际情况,接受养殖户报案按以下两个原则进行。一是营口东华集团新城子分公司 或辽中县经销点集资的养殖户,应统一到原办理地,即新城子区和辽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二是除上述情况外,沈阳市其 余参与东华集团蚂蚁养殖户,请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市)局经侦大队报案。 3、报案要求:养殖户本人应提供《蚂蚁购销合同代办授权委托书》、《蚂蚁购销合同书》、《奖励蚁种投养人(补 充协议)》、银行存款回单(特指向东华集团指定账户汇款的银行存款回单)、蚁种购销收款收据、本人银行存折(特指用于 接受东华集团返款的存折,要求存折上必须将交易记录打印齐全)等书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用于对照。养殖户报案期间应 接受公安机关询问,并如实提供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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