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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5:2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继我省对农村牧区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后, 由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拟定的《关于对城市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意见》现经省政府通过,现已开始执行。

  为全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制度,意见明确提出,凡持有省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
就读的,均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是指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科目的教科书,免收杂费(含取暖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对学生学习费用给予补助。

  据省民政部门统计,2005年我省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人数分别为:小学生18365人,初中生14673人。

  意见确定,对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采购。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习补助资金,其中:初中每生每年30元,小学每生每年20元,由省财政厅根据省民政厅统计核定的人数,划拨给实施地区的财政部门;当地财政部门按学年一次拨付到校,再由学校以现金形式发给受助学生本人。发放助学金的花名册由受助学生或家长签字后作为财务依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签代领。(记者: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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