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卫生间湿滑摔伤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6:11 北京晚报

  早有提醒餐馆不赔

  本报讯(通讯员范红萍)王先生在饭店就餐过程中,方便后走出餐厅卫生间时摔倒致伤,王先生认为自己摔倒的原因是餐厅地面湿滑,于是将餐厅诉至法院。今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因餐馆卫生间铺有防滑地垫,立有防滑警示牌,以餐馆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去年3月,王先生与昔日同窗好友共四人前往石景山区一家餐馆就餐。大约晚10时30分左右,就餐完毕,王先生前往餐厅内卫生间方便,在走出卫生间门口处摔倒并致伤。由于王先生右内踝、后踝、腓骨下段骨折,右胫距关节脱位,在石景山医院住院治疗21天,实际支出医疗费7447.57元,且仍在后续治疗中。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餐馆服务场所提供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在注意和提示义务的履行上,顾客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最终还要靠个人注意和保障,而不应无限加大餐馆服务场所的责任。本案诉争餐馆卫生间内铺有防滑地垫,立有提示防滑警示牌,已在合理限度内履行了必要的注意和提示义务。而且同上卫生间的人,只有王先生一人摔倒,说明个人注意不够,不能排除其个人酒后身体和行动控制能力下降导致摔倒受伤的可能。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