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政策:选拔县处级干部优先考虑基层大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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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8:03 都市消费晨报 | |||||||||
天山网讯(记者 贺红艳)7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说,从明年开始,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将注重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这是自治区根据国家制定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出台的相关政策之一。目的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还包括:从明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在考录公务员时,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后将逐年提高。 对招录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 扩大选调生的规模,各地区每年都要选拔一定数量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充实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办等基层单位。 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农技推广服务等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阶段性服务。 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要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 对志愿服务西部、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到村和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工作2至3年后,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的,给予政策优惠。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促进供需见面,使毕业生尽快就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