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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掏钱款待自杀者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8:32 现代快报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4日上午,29岁的周波因感情失意,爬上成都火车北站广场某宾馆楼顶欲轻生。站前公安分局治安巡逻大队大队长谢晓玲经过1个多小时的苦劝,终将其成功劝下。

  意想不到的是,周波不但未受处罚,还免费享受了一次“星级待遇”。事件:男子享受“星级待遇”

  4日上午10时左右,有人发现某宾馆5楼顶上有个小伙子坐在40厘米高的屋顶护栏上,两只脚悬在半空晃来晃去。

  几分钟后,大批巡警和119赶到现场。站前分局治安巡逻大队大队长谢晓玲走上楼顶:“小伙子,有啥想不开给姐姐说,姐姐替你做主!”小伙子惊愕地回过头:“她走了,她把我的精神带走了……”话没说完,他便开始激动起来。“为一个不爱你的人去死,对得起自己吗?为帮助你动用这么多人力物力,你走了能不愧疚吗?”一连串的询问,让这名叫周波的小伙子愣住了。一番交谈,周波终于转过身,谢晓玲跨上前一把将其抱住……

  到了站前分局,民警没责怪周波。谢晓玲得知周波眼睛近视,立即掏出200元钱交给一办案民警,吩咐他去商场给周波配一副近视眼镜。看到周波衣服脏了,又让民警在附近商场为他买来一件衬衣换上。

  得知周波的女友杨某已乘车去上海,谢晓玲拿起手机与杨对话。获悉两人感情无法挽回时,她忙吩咐杨要“如此这般”。周波听到杨的声音,两行眼泪滚落出来。吃过午饭,周波打算去城郊叔叔家,当他拿着谢晓玲为她买来的车票,抹着眼泪再也说不出话来。声音:这种方法人性化

  周波该不该受罚?谢晓玲认为,他扰乱了公共秩序应该受罚,但处罚是一种手段,教育他不再犯才是目的。她认为,采用这种人性化处理更直接、也更有效。

  省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则认为,为挽救生命动用社会公共资源,本来就无可厚非,不应该去责备以生命为赌注的各种自杀者。对自杀者采取治安处罚措施虽有一定道理,但不够人性化。对自杀者施以援救,体现的是一个社会的人道主义关怀和对生命的重视,是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职能要求。质疑:会让更多人模仿

  成都公安消防支队某负责人却称,攀高自杀现象不断增多,成都每月至少七八起。警方少则需十多人,多则让几十人来处理。除了动用人力物力外,还造成交通阻塞、甚至大面积停电等,若周波的行为不处罚,就会让更多人模仿。

  对解救下来的高空自杀者,广州警方会对其处以15日以内拘留、200元以下罚款。对攀爬公共设施、以自杀相威胁来维护个人利益的行为,西安警方将其视为妨碍公共秩序的过激行为,将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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