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发公司总经理非法吸收存款3.4亿被判6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21:58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7月6日电(党玉红、赵彦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4亿元的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总经理李宏伟6日被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8月,河南省联发实业公司成立,1993年更名为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1994年7月由李宏伟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未经过中国人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