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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见义勇为政府给系列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0:14 辽沈晚报

  见义勇为人员持“优抚证”,可免费或优惠乘坐交通工具、游览风景区等

  本报讯 首席记者丛焕宇报道 对见义勇为者,政府给上保险,享受就业、乘公交、看病、逛公园等优惠或免费待遇。

  昨日召开的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台一系列新制度,鼓励
见义勇为行为。

  实行见义勇为“优抚”制度,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与本级劳动、交通、旅游、园林、建设、卫生等部门和单位,联合为见义勇为人员颁发见义勇为人员“优抚证”,明确持证者在同等或相当条件下可优先就业,免费或优惠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旅游景区和优先享受医疗服务。

  对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子女在生活和就业、就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依靠政府主导,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制订“抚恤、救助”计划。

  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将见义勇为纳入工伤保险。对在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中受伤者要纳入工伤界定范围。同时,各级政府为见义勇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保险公司等向见义勇为者提供人身财产保险条件和政策支持。

  会议还决定,将受到中央、省、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英雄、勇士)名单和事迹,分门别类地建立档案,登记造册,纳入见义勇为人员管理数据库。把收集整理有关见义勇为信息的任务纳入公安信息管理内容,及时向当地见义勇为办事机构报送见义勇为信息。

  此外,广东、深圳、海南等省市基金日前已过亿元,河北、黑龙江、吉林等省的基金也都在2000万元以上,而我省基金总数还不到500万元,直接影响到见义勇为工作的开展。按照要求,省内各市都应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或办公室。

  会议决定,今后一段时间内见义勇为经费不再对社会搞大型募捐活动,所需经费主要由财政厅负责安排,并争取企业及海内外有识之士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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