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让少女服用过期避孕药治病 公安妇幼保健院惹麻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0:1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荆州)公安县妇幼保健院让14岁少女阳佳佳(化名)吃避孕药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少女反而发生大出血。

  佳佳是公安县麻毫口镇荆峰村人,6月上旬,她按照医生的方案开始吃避孕药,谁知服药几次后,佳佳出现乏力、嗜睡、呕吐等生理反应。停药后,又出现大出血。

  佳佳发现该保健院卖出的一盒“复方炔诺酮片”过期了。上海某药厂生产的这种药在该院零售价4.5元,其生产日期标明为2002年3月,有效期为2005年2月。

  带着一系列疑问,6月19日,佳佳和母亲一起找到了公安县妇幼保健院。

  佳佳告诉记者:“我们第一次来,医院要以100元私了。”佳佳坚决不要这100元钱。

  公安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唐某接受采访时说:过期药是应该报废,但药如果过期了,只是效用降低。

  然而,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发现第49条第三款明确指出:过期药品属于劣药。

  据悉,佳佳已向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了举报,该局市场监督科正在调查处理。

  记者还发现佳佳服用的两种避孕药包装上注明了“国家免费发放”字样。据荆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负责人杨文泉介绍,目前我国的免费药具是从厂家直调,然后通过药具站等环节无偿发给育龄妇女,国家免费药具不允许进入市场。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