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镇民办教师退养生活费半年未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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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0:2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近日,随州市曾都区唐县镇部分民办教师致电“新闻援助”:按规定,镇里每月应发给他们退养生活费218元,但今年以来他们一分钱都没领到,且2002年镇里拖欠他们每人8个月的退养生活费也至今未兑现,不少人生活艰难。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李剑军报道:“退养生活费半年没发,现在我每天必吃的降压药都买不起了。”6月30日下午,63岁的民办教师胡志明站在他家的土坯房前对记者
胡志明原是沙子中心学校民办教师,教了37年的语文课。2001年退养后,镇里每月给他218元的生活费,按季发放,但今年至今没领到一分钱。他还说,2002年,镇里拖欠了他8个月的退养生活费共1744元,至今没给。而他有高血压、心脏病,现在看病吃药都没钱,老伴被迫捡破烂补贴家用。 61岁的民办教师李长风从教36年,身患高血压、坐骨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等多种疾病。他说,退养生活费是其主要生活来源,现在半年没发,全靠子女接济,民师们向镇里反映了多次,回答都是“没钱”。 记者找到唐县镇分管教育的副镇长刘楚成。他承认,该镇30多位退养民办教师今年都没发生活费,2002年有8个月的生活费一直欠着,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转移支付的有关资金还没拨下来,乡镇又无钱垫付。刘楚成表示,镇政府“一定认账”,待资金到位后会尽快兑付。 但曾都区财政局另有说法。该局副局长张洪俊告诉记者,民师退养生活费属乡镇财政预算“支出基数”范围,应由各乡镇支付给民师,若有困难,区财政局会进行资金调度。 张洪俊说,区财政局将尽快调查此事,争取7月20日前发放相关民师退养费。 他还表示,从7月份起,全区退养民师将办存折按月领生活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