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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送的”反去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在合肥上学的芜湖女孩小灵拒绝了爱慕者馈赠的一部手机,却又找机会将这部手机偷走。目前,小灵涉嫌盗窃被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二队刑事拘留。据了解,今年23岁的小灵在合肥某电脑学校上学,租住在常青街道。同在附近租房的中年男子吴某对小灵颇有好感,便于今年2月27日购买了一部价值1550元的手机送给小灵,却被小灵婉言谢绝。3月15日上午,吴某在房间里睡觉,被小灵拒收的这部手机却被人入室盗走。

  经侦查,包河公安分局刑警二队发现小灵有重大作案嫌疑。虽然小灵辩驳说:“他送我手机我都不要,怎么会再去偷呢?”但在办案民警出示的证据面前,小灵最终道出了真相。原来,3月15日早晨7时许,小灵到吴某租房处串门,看见吴某正在熟睡,手机就放在枕头旁边。小灵一时糊涂起了贪恋,将手机偷走卖了400元钱。

  (韦文胜 本报记者 楚杰)

  作者: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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