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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体户进芜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1: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从芜湖市有关部门了解到,通过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和快速迅捷的“绿色通道”,一户由香港居民申办的从事服装、化妆品零售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获得经营许可,落户芜湖市长江大桥综合技术开发区。这是我省第一家根据CEPA协议而诞生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根据内地和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议(CEPA)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个字2004190《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由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予以登记。

  (本报记者 赵跃)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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