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怀恨驾车撞伤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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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2: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宿州电近日,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判决驾车撞其儿子任课老师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作案工具轿车一辆。 韩某因儿子考试没有试卷,对任课教师张某怀恨在心。今年2月12日下午3时许,韩某驾驶桑塔纳轿车见张某骑自行车带其姐同向行走,即下车责骂张某为何不让自己小孩考试,既而发生争吵。后韩某倒车撞向张某,幸亏张被其姐向一旁拽了一下,倒在绿化带上未被撞
法院审理认为,韩某因对其儿子任课教师怀恨在心,驾车撞人,意图非法剥夺他人性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韩某的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依法对韩某作出上述判决。 (姬茂义 梁木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