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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20年要索青春费 再换两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04 重庆晨报

  本报讯(通讯员蒋朝吉)坐牢20年出狱,王彪竟认为自己坐牢就是因为当年那位“多管闲事”的刘某引起,他因此邀约他人向刘某索要“青春损失费”2.4万元。当8000元拿到手后,王被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制止调戏女子被逼喝尿

  1983年7月,重庆某机器厂职工刘某,目击一女青年被无业人员何某调戏,遂挺身而出上前制止,遭到追打。

  次日,何某邀约王彪,携带三角刮刀,将“多管闲事”的刘某挟持到江北城,殴打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还强迫刘喝尿、喝下水道污水。

  很快,王彪被捉获,公安机关还查出王在渝中区犯有抢劫、盗窃等行为。当年10月,王彪因流氓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2003年,在牢狱里呆了20年的王彪终于被释放了。

  八千元了断“损失费”

  出狱后,王彪认为自己一生中的黄金岁月都在监狱度过,“这一切都是因那位姓刘的引起”,去年10月,王彪和一兄弟伙找到刘,索要20年牢狱生涯的“青春损失费”24000元。

  面对流氓无赖,刘申辩1983年的事与己无关,自己都是受害者。王彪见刘某嘴硬,随即威胁“不拿钱要遭打”,刘某迫于无奈,东拼西凑了8000元交给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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