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修办公楼职工不集资福利不享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6:2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由于修办公大楼无资金,大足县棠香街道办发文要求全体机关干部集资。日前,市长公开信箱责成大足县政府对此事进行了查处。 此前,一市民向市长公开信箱反映,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修办公大楼无资金,专门发文全体机关干部务必参与集资并作出纪律要求,不参与集资的机关干部首先将扣发各办公室所有经费、各种津贴,年终考核一律不称职,两年工资滚动时一律不向人事局申报。
市长公开信箱立即责任大足县政府及时调查,发现集资修办公楼问题基本属实。因棠香街道办事处现办公楼已列入旧城改造范围近期将进行搬迁。为解决办事处办公地点问题,县政府同意其新建办公大楼。由于约50万元的征地补偿等资金未及时到位,棠香街道办事处通过向机关干部暂时借资以偿付农民土地补偿等款项。 目前,大足县政府巳督促办事处不得搞强行集资,集资的本息必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还。 (记者 李伟)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