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施行周年状告政府“不透明”案20余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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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6:3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余凯、通讯员朱红星、实习生原永涛、韦冀宁报道:自去年7月1日施行《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1年来,我省百姓要求政府信息“透明化”的新型行政复议案件达20余起。 我省规定,各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外,13类信息应主动公开。此外,经公民、法人申请行政机关还应决定是否公
今年以来,福建来汉人员黄某先后向武汉市财政局等十家市直单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上述单位均未依法办理,被申请行政复议,状告“不作为”。“政府信息不公开”案立案后,武汉市相关单位在案件审理期间分别按规定公开了申请的政府信息。 目前,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已展开专题研究。武汉市政府向市直单位下达执法建议书,防止今后在类似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中败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