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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监督难动腐败根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25 大众网-齐鲁晚报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43名各界人士成为该区首批干部观察员,他们将对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的“生活圈”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地下”监督———

  7月6日《重庆经济报》报道,近日,重庆市涪陵区43名综合素质高、为人公道正派的人士从区领导手中“秘密”接过聘书,成为该区首批干部观察员,他们是来自区以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普通群众。在此后的两年时间内,这
些干部观察员将对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的“生活圈”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地下”监督。

  利用“侦探”对领导干部进行“地下”监督,重庆市涪陵区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反腐败决心可见一斑,但是,这一举措还是让人感到有些不妥,是否能够起到预期的效果,也让人怀疑。这是因为,反腐倡廉和我们国家的政治发展进程息息相关,因此,在手段的选择上,只有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规范,才是正确的方向。

  而安插“侦探”、“地下”监督,却是典型的封建时代皇权控制官僚的惯用手段,这种手段的局限性是由旧时代政治体制的局限性所决定的。由于封建时代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法治,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也就失去了坚固的根基。比如,明朝的东厂模式已达到了“地下监督”的极致,但吏治并未因此而清明,这说明,单纯依靠人为力量的地下监督,是难动腐败根本的。

  今天,我们已经拥有了民主和法治这两件法宝,要说腐败的问题依然严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还没能运用好这两件法宝。众所周知,腐败的根子在于权力缺乏监督,而就我们的法理而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们的政权组织原则上,民主理应是贯穿始终的东西。那么,反腐防腐,理所应当该将着眼点放在民主制约和权力监督的阳光体制上。

  比如,对于一些单位、部门的一把手集权过重的问题,可以用民主分权的制度分散其权力;对于某项权力的掌握者以权谋私的问题,可以用民主决策的机制防止其滥用职权;对于暗箱操作、特权保护等现象,可以用阳光运作、群众监督等方式让其失去生存空间;对于渎职、失职之弊,到位的监督和问责不失为一剂良药。如今,公众对反腐防腐最迫切的要求,其实就是要在这些方面痛下狠手。

  因此我们可以说,秘密“侦探”及“地下”监督,和民主监督相去甚远。这条“暗道”或许能起到一时的效果,但绝非治本之策。如果热衷此道,我们反腐防腐的思路就可能走偏了,走偏的结果就是不得要领,表面上轰轰烈烈却难动腐败的根本。因此,笔者认为,反腐倡廉的关键并不在于追求形式上的创新,而在于要以民主制约和权力监督的阳光制度去遏制腐败,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

  雍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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