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逐批检验狂犬疫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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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2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将人用狂犬病疫苗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从今年8月1日起,国家将对人用狂犬病疫苗制品逐批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此前已上市的疫苗可在有效期内继续流通、使用。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计划从今年7月起有步骤
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2004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先期开展了人血白蛋白、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卡介苗、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等6种制品的批签发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