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维持两岸居民过境停留期限 免签证仍为七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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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7:3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7日消息 香港保安局长李少光6日表示,目前内地及台湾地区旅客过境香港,仍维持免签证停留七天,暂时不会放宽两岸居民免签证来港停留期限。 据港媒报道,今天在立法会会议上,多位议员质询港府会否再放宽两岸居民免签证停留香港的措施,进一步增加旅游收益。李少光答复时表示,过去三年,每年共有252万名内地及台湾居民可获免签证在港停留7天。
他说,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的统计,目前过境香港的内地及台湾旅客,一般在港停留一至三天。由于现行给予两岸居民免签证过境香港的安排,已能满足大部分旅客的需要,所以无意放宽这项免签证的措施。 不过,李少光强调,港府会不时检讨免签证的安排,在方便旅客以及维持入境有效管制方面取得平衡。(言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