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抢机动车成严打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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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8:1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周雪莲)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针对我市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而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全市从今年1~6月共破获各类侵害财产犯罪案件22324件,破案率为61.8%,破案率比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逮捕犯罪嫌疑人4830名,其中盗抢机动车犯罪成重点打击对象。 据介绍,警方查获的每一名盗、抢、改、销违法犯罪人员,一律要建立档案资料,并
警方将建立收赃企业和负责人“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对销售赃车猖獗、已经成为赃车集散地的重点地区,市公安局要挂牌整治。对多次参与买赃销赃、窝赃、转移赃车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