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宇房产被控“非法强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8: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王欢)沈阳东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3名负责人,昨日与7名“雇员”一起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因在房地产开发中的非法强迁,他们被指控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故意伤害罪。 这是我市今年首起因“非法强迁”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强迁”铲平39户致死一人 沈阳东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东宇公司”),去年在沈阳浑南新区五三乡糖场子村进行房地产开发。动迁中,因部分村民未与东宇公司达成动迁协议,影响了东宇公司开发进度。 东宇公司的总经理孙某、副总经理李某、总经理助理兼动迁办主任宋某,3人预谋并决定找人来非法强迁。 随后,孙总经理将无业人员费某分别介绍给了李副总经理和宋主任,并由二人带其指认“强迁”的对象。而费某又先后勾结、组织刘某等十余人,雇佣铲车、携带镐把进行非法强迁。 去年5月至7月间,费某等人用“先砸后铲”的方法,铲平了糖场子村39户村民的房子,直接经济损失320余万元。同年7月20日,费某等人对村民王某家进行“强迁”,闻讯赶来的王某哥哥与其发生争吵,后被费某等人打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强迁”中,经孙总经理批准,东宇公司先后支付费某总计20余万元。命案发生后,孙总经理批准东宇公司,以“借款”名义支付李副总经理、宋主任各五万元人民币,用于二人潜逃。 同年8月,李、宋二人在洛阳落网。7天后,孙总经理在东宇公司被抓,费某等7人也相继被抓获,尚有杨某等人在逃。 今年五月,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对东宇公司的3名负责人、7名“雇员”提起公诉。 辩护“非法手段”达“合法目的” 昨日8时许,被“强迁”的糖场子村民和被告人家属,将能容纳百人的沈阳中院11号大法庭挤得水泄不通。 “俺们就是要看看,老板野蛮铲平俺们房子,法庭上会咋说!”村民刘某说。 面对故意毁坏财物罪名的指控,东宇公司的3名被告人均表示:“对指控事实无异议,但对罪名有异议”。3人解释为,进行房地产开发,他们是获得批准的,但由于一些村民不按“动迁协议”搬迁,导致公司巨额损失。所以他们才采取“强迁”,就是用“非法手段”来达到“合法目的”。 听到这样的辩解,一些村民离开了法庭,“听他们说那话,俺心里堵得慌……”村民王某说。 费某等7名被告人对指控也提出异议,均表示自己是正常进行“拆迁”,其中对将王某致死一事,7人都称不是自己打死的。庭审进行一天后,法官宣布休庭。今日,此案将继续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