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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心应该成为用人标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9:18 生活报

  据《中国青年报》7月5日报道,“高薪诚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45岁以下,本科以上或相当于本科学历的自学成才者。品行端正,孝敬父母……”近日,这则由一家民营企业发布的招聘广告在甘肃某媒体刊发后,因将孝心纳入用人标准而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正方:值得借鉴

  将孝敬父母作为招聘人员的标准,这种用人标准不乏积极意义,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它是一种提醒。作为任何一种职业的从业者,不仅要求其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具有必要的道德水准,需要具备一个合格公民所应该具有的基本道德规范。这无疑是在提醒求职者:除了技能,道德也是非常重要的。

  它是一种激励。道德考核使同时具有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水准的人能够实现其从业愿望,这无疑会激发人们强烈的道德意识。我想,该民营企业如果通过道德考核设置从业“门槛”,不仅有利于净化职业队伍,提高整个企业的道德水平,而且对企业自身建设和长远发展来说,都是一件好的事情。艾文波

  反方:惟“孝”是举不可取

  既然以孝“取士”,那么公司必须先有一个明晰的概念。什么是孝?是奠基在等级制度上的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还是建立在民主平等观念上的子女对父母的爱和尊重?孝作为儒家所崇奉的核心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哪些是糟粕应该遗弃,哪些是精华应该弘扬?只怕这家公司很难有一个孝道标准。

  根据报道,公司“会走访应聘者所在的街道办、社区、派出所以及应聘者的熟人……”按说,对于孝还是不孝,最有发言权的是当事人的父母,但是,在儿女的饭碗跟前,有多少个父母会说儿女的不是?而事关自己的饭碗,当事人却要任由他人评价,自己丧失了话语权,这是否公平?

  孝与不孝,这家公司究竟看重的是人言,还是孝行呢?人言与孝行之间又有多大的距离呢?而公司又如何去验证核实呢?此举的可行性又在哪里?惟“孝”是举,很不可取。(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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