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考古队将下海捞“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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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9:5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坚 本报讯平潭屿头海域发现明清时期沉船,其中部分文物被当地渔民捞走的消息见报后(详见本报6月30日A9版),引起国家文物局的重视。记者昨日从省文物局获悉,目前水下打捞工作正在准备之中,届时来自国家博物馆的专业水下考古工作者将潜入水中一探沉船奥秘。
省文物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在平潭发现沉船后,当地边防派出所和平潭县文体局立即前往收缴被渔民私自收起的文物,并送往省文物鉴定组进行鉴定。这7件瓷器中,一般文物1件,文物标本5件,非文物1件,均无重大价值。 但文物专家指出,这7件物品从元代到现代的都有,时间跨度大,应该不是出于这艘沉船的。随后福建省和福州市文物部门前往现场,从渔民手中收缴了部分真正的沉船打捞品,根据这些打捞品推测,这些文物主要是清代康熙年间民窑生产的民用青花瓷器,器形以碗、碟、盘、杯为主,应该出于同一个窑口。由于渔民打捞时不注意方法,造成大部分出水文物破损严重。 为保护水下文物,目前,当地边防官兵已经控制附近海域,禁止渔民私自打捞。正在东山进行福建沿海水下考古调查的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中心的专家,已受命前往该海域进行专业的考古打捞。目前水下调查工作已经展开。 发现的文物国家所有 《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