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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鸡污染被处罚 拒不履行遭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05 中国环境报

  日前,江苏省海门市万年镇两家杀鸡场业主由于拒不履行市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被依法各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

  2004年11月,姜某、金某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于村民居住区建办杀鸡场。每天大量杀鸡产生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排,污染附近泯沟。此外,杀鸡产生的臭气、噪声扰民现象也让周边群众苦不堪言,举报不断。

  海门市环保局于2004年12月经过现场调查、勘验取证后依法对两家杀鸡场分别做出责令停止经营杀鸡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两家杀鸡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行政复议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海门市环保局于今年3月依法申请市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两家单位虽然缴纳了罚款,并保证不再杀鸡,但过后,两杀鸡场仍我行我素,周边群众反响强烈。为严肃环境法律、法规,海门市环保局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门市人民法院根据两家杀鸡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做出了前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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