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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校助学贷款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18 今日扬州

  今日扬州网消息:对于今年考入我市高校的贫困大学生来说,在助学贷款上将可以享受到比以往更优惠的政策,不仅贴息力度加大,期限加长,而且在校、在家都可申请。这是记者昨天从工行扬州分行获得的信息。

  今年我市高校大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由工行扬州分行、农行扬州分行以及生源所在地的当地信用社进行办理。目前工行已与六所高校签订了助学贷款协议,其中省属高
校有扬州大学、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属高校有扬州职业大学、扬州教育学院、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据了解,与以往相比,今年9月份入学的贫困大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将和以往相比有两大变化。第一,加大了对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由以前的国家部分贴息改为由学校和省财政或市财政联合建立风险补偿金共同贴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免;第二,延长了还款期限,以前学生只要一毕业就必须还款,在8年内还清贷款,现在考虑到大学生就业压力,学生可延迟毕业两年后开始还款,最长10年内还清。

  工行扬州分行个人金融处文建良告诉记者,今年的助学贷款仍然分为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起,即可选择贷款种类,入校后由学校统一申请或持入学通知书由家人向当地信用社申请。对于在校申请助学贷款的发放,具体名额不能超过在校学生的20%。(来源:今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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