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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要用到刀刃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25 每日新报

  王月吴梅殷婕

  新报讯【记者王月通讯员吴梅殷婕】随着本市维修基金归集、追缴工作的推进,业主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的要求逐渐增多,但屋面、电梯、排水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涉及整栋或全体业主,在维修基金发生使用时,费用分摊、确认等问题容易产生纠纷。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为加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保障规范、科学
、合理地使用专项资金,本市制订并出台《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使用办法》。

  据了解,本市自颁布实施《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来,全市累计归集、追缴维修基金18.7亿元,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归集17亿元,原有住宅追缴1亿元,公有住房归集整合0.7亿元。目前,已出台相关规定中并未明确物业维修基金具体使用程序。此次《维修基金使用办法》的出台正是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的一套保证维修基金安全使用的可操作性办法。

  据悉,维修基金使用办法中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确认程序及划拨方式等都做有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实施,不仅可以指导广大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维修基金,增强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的责任,而且保证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常用常新,切实解决了业主购房后顾之忧。

  共用设施维护费用要分摊屋面楼梯排水“保养”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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