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患精神分裂丈夫起诉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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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25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李晓园黄瑾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黄瑾】庞某要求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妻子王某离婚,而王某不同意。庞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近日,河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考虑到王某的病情、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现状,驳回了庞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原告庞某、被告王某于 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 2000年 5月登记结婚。 2002年5月-2002年9月王某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住进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治疗。出院后王某与丈夫庞某分居至今。现庞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王某表示不同意庞某的离婚请求。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法院认为,王某虽然患病住院,双方分居,但现在王某已出院,这些情况双方可以妥善解决。鉴于目前被告已出院在娘家休养以及双方生活的现状,庞某不应执意离婚。故驳回庞某的离婚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