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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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42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记者李青黄辉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政府获悉,该省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在以往片面考核项目数量、规模等的政绩衡量方式上,该省开始注重考量项目效果及其社会成本、经济成本,从而彻底杜绝“形象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据了解,本着“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该省将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同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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