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家单位环评资质申请被国家环保总局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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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42 法制日报 | |
本网北京7月6日讯 记者郄建荣国家环保总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公示、透明的力度又有了新动作。今天记者从该局获悉,从昨天开始该局已将今年上半年拟批准的119家单位有关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申请进行了公示。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做法就是通过公示的方式,公开环评资质单位的情况,以接受公众对环评单位本身以及有关审批过程进行监督。 尽管在圆明园环评风波中,北京师范大学某环评单位曾被国家环保总局点名批评,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全国范围内愿意从事环评工作的所有单位的热情,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消息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就有119家单位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了取得环评资质的申请。 国家环保总局的公示做法引起了业内有关专家的注意,业内人士对此评议说,这一做法不仅可使公众公开对从事环评的单位有所了解,还可避免环评单位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环评资质。 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该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和《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及其业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局拟批准119家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申请。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在公示信息里记者看到,公示的内容包括有申请单位的的名称、所在地区、拟进行环评的范围、资质等级等多项内容。 这位负责人透露,此次公示的公示期为7月5日至7月11日,共一周时间。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国家环保总局反映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将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国家环保总局今日在公示中还公布了联系电话010-66556408,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