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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8.5亿元贴息贷款扶持就业再就业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1:11 乌鲁木齐晚报

  本报讯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安排8.5亿元就业再就业项目贴息贷款规模。7月5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发布了由劳动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安排2005年度就业再就业项目贷款建议计划》。

 本报讯  据了解,今年新疆计划安排的8.5亿元就业再就业项目贴息贷款规模中,分别由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安排2亿元、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安排2亿元、中国建设银行新
疆分行安排2亿元、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安排7500万元、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安排7500万元、乌鲁木齐商业银行安排5000万元、城市信用社安排5000万元。

  按规定,新疆凡是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城镇其他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只要当年新招用人数达到该单位职工总数的30%,并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只要在以上银行取得贷款,即将按规定得到不同额度的贷款贴息。具体步骤是,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首先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财政部门提出贷款贴息申请,经对该单位就业再就业项目的生产经营、用工等情况考察、审核后,相应银行、城市信用社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及贷款具体业务规定,对该用人单位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后,予以相应贴息。

  (作者 贺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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