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4亿元 李宏伟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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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1:1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郑州7月6日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4亿元的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总经理李宏伟6日被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8月,河南省联发实业公司成立,1993年更名为河南省联发实业贸易总公司。1994年7月由李宏伟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未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李宏伟以“公司市民农户(即双加模式)”的形式,实行多项农产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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