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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女友头颅割下扔进河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池州讯备受人们关注的杀人断头埋尸案一审有了结果,7月7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姜胜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2万元。

  2004年8月31日晚,被告人姜胜华与女友陈某在贵池发电厂宿舍通往东湖路的小巷里散步过程中,因不满陈与别人打电话,抢过陈的手机并与之发生争吵,姜一气之下,右手一巴
掌打在陈的脸上,然后又一脚将陈踢倒在地,致使陈头部撞在地上的石头上,当场晕倒。在踢倒女友并看到女友脸部流血的情况下,不积极施救,就离开现场。因怕别人认出,后姜又回到现场用石头将陈的脸部砸得面目全非,随后背着尸体穿过东湖路来到一菜地,姜就将陈的头颅割下,将陈的躯干埋在菜地里。将其头颅、衣服连同陈的随身物品包好后扔进河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胜华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故作出上述判决。

  姜胜华当庭表示要上诉。

  (唐金法)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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