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逾期不还罚息大涨 南昌市最高加收达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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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1:40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宁、实习生万里庆报道:昨日记者获悉,自3月份商业房贷利率上调后,央行又出新规,大幅提高逾期 不还房贷的罚息水平。记者昨日获悉,南昌市各银行对逾期还房贷的罚息水平定为在借款合同标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最高将加 收50%。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也开始执行商业性贷款的罚息利率,在原来的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 利率水平上进行加收。此项规定对3月17日以后贷款的客
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一负责人表示,省行对罚息并不直接参与,而由下属各二级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罚息额度,一般 来说,南昌市作为省会城市,罚息额会高一些,可能达到50%,而以下地、市则相应较低,从30%起。而农行江西省分行 表示,对于一般房贷项目最低执行30%,最高罚息利率将达到50%。
据业内人士分析,新政通过提高个人所缴纳的罚息数额,来警示和抑制一些炒房者的恶意欠款行为,银行虽然加收了 逾期不还房贷的罚息,但实际算下来罚款的金额并没有增加多少。随着个人金融信用系统的建立,如果经常出现不良记录会影 响逾期不还者以后的交易。因此,对目前购房每月还款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有必要对这一新政策引起注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