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不配合 判决难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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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4:11 法制晚报 | |||||||||
房屋漏水两年多 物业维修十余次 赔偿金额难统一 入户检修行不通 4层居民家屋顶漏水,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但5层居民因刨地检修造成的房屋赔偿没有达成一致而拒绝物业 进一步维修。 事件:新房漏水修不好
法院判决难执行 昨天下午,在东直门内大街16号楼4层的刘先生家里,记者看到,客厅、卧室和卫生间的房顶都有被水渗透的痕迹 ,其中卧室和客厅的墙上霉迹斑斑,部分墙皮已经脱落,使原本洁白的墙面被水泡得呈土黄色。 “最开始只有客厅顶部渗水,现在已经有三处渗水的地方了,卫生间的瓷砖也掉了两块。”刘先生指着屋里的三处渗 水点说。 据刘先生介绍,2003年5月入住新房不到15天,客厅屋顶就开始渗水,该小区的物业——东旭佳业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在此后的两年内维修了十余次,一直没修好。在这种情况下刘先生将小区物业一纸诉状告上了东城区人民法院。 2004年11月26日,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东旭佳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三十日之内对刘先生家的 房屋进行维修,解决其房屋漏水问题。 “本以为终于可以把问题解决了,可楼上的居民又因赔偿问题而拒绝物业公司入室维修。”手里拿着法院的判决,却 眼看着新房变成了“水帘洞”,刘先生一家显得很无奈。据了解,刘先生已经提请东城区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法院还未对此 做出反应。 各方说法 5层居民: 多次检修打扰正常生活 5层居民称,刘先生家发现漏水后,其已多次配合物业在自家房屋内进行检修,正常生活受到了影响,经济上也受到 了一定的损失。现在应先对其进行赔偿再进行检修。 物业: 楼上的居民不配合没法修 昨天下午,东旭佳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刘先生家房顶渗水主要是由管线漏水造成,要进行房屋维修必须从刘先生 家的楼上刨地检修。“现在楼上的居民因为赔偿费用的问题不让我们入室维修,现在我们还在继续和这户居民进行协商。”该 公司一位负责人说。 法院: 目前只能协商解决问题 记者从东城区法院了解到,如果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要求楼上的居民协助维修房屋,可以要求对方履行该项义务。 由于法院对该案作出的判决书中没有要求5层的居民必须配合,所以现在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来妥善解决。 律师观点 楼上居民有义务配合检修 北京开创律师事务所郝律师认为,刘先生家房屋渗水,物业应该积极地对其进行修缮,至于刘先生家楼上业主不配合 物业部门的修缮工作,这就需要物业部门和该业主之间进行协商。物业部门在修房过程中,如果对该业主家房屋造成损坏,应 进行必要的赔偿。郝律师认为,法院也有权力要求刘先生家楼上业主协助物业部门对房屋进行修缮。 文/记者李巍巍实习记者赵景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