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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炸毒贩别墅追踪:盘县称曾得到市委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4:43 东北新闻网

  据《贵州都市报》消息,6月25日,六盘水市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在盘县马依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采取现场爆破的方式,公开炸毁毒枭余荣达利用毒资新建的一栋三层楼房。该消息经媒体报道引起很大反响。7月4日,盘县县长刘剑接待媒体访问称,盘县此举经过了认真研究,曾上报贵州省禁毒总队,并得到六盘水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据介绍,余荣达是当地有名的大毒枭。2005年4月16日,余再次伙同同伙贩卖毒品时落网

  据盘县公安局禁毒队介绍,由于毒贩余荣达长期吸食毒品,抓捕后,余在羁押期间无毒品吸食,于4月18日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

  余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5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12条的规定,“对查获的毒品、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以及由非法所得所获取的利益、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一律没收”,据此,盘县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余荣达终止侦查,并对余的非法所得和房产予以没收,上缴县财政局。

  按法律规定,对此案房产的处置,有两种措施,一是没收,一是罚金。但在这起案件中,对余的房产如何处置,曾引发争议。不少人认为,无论是没收或是处以罚金,都不能达到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的作用。

  据盘县县委宣传部部长林书华介绍,盘县是全国11个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之一,吸毒、贩毒现象猖獗,马依镇更是盘县毒品整治工作的重点。由于贩毒的暴利诱惑,禁毒工作相当艰难。据悉,马依镇一名毒贩被执行枪决,尸体运回家后,亲属大摆酒宴,请客吃饭。

  为表明盘县政府和人民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坚定决心,破灭贩毒分子“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的幻想,盘县政府从5月14日开始,多次召开会议,就如何处置毒贩余荣达的房产,达到“警示后人、教育群众”的目的进行商议。

  5月14日的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中指出:对执行财产刑要做到证据准确,程序合法。随后,盘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实施爆破的法律程序进行讨论,并上报县政府。经研究借鉴了销毁罚没物品的处置方式。6月20日,盘县政府下发《关于对马依镇毒贩余荣达已没收房屋作出炸毁处理的决定》,决定对余荣达利用毒资所建房产实施爆破。同时,盘县政府将处置方案上报贵州省禁毒总队和省禁毒委办公室,并得到六盘水市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据了解,爆破时,现场围观群众人数达到2万以上。附近村民称,当天镇里几家商铺的瓶装水、面包等食品销售一空,车子停了一公里之遥,爆炸现场附近的两个山头站满了人。

  刘县长认为盘县政府采取爆破措施炸毁毒贩房产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盘县是全国毒品重灾区;二是盘县是毒品流入内地市场的重要交通枢纽,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才能根除这一“恶瘤”。刘同时表示,对此事的处理,盘县政府相当慎重。因犯罪嫌疑人已死,案件终结,盘县政府对毒贩房产进行处置,此决定是经过认真研究过的。政府将其炸毁,以其产生的巨大震慑力来推动盘县的禁毒工作,效应会在今后工作中体现出来。(北京青年报)[编辑: 周纯明](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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