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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还钱替债人受过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6:02 北京晚报

  本报讯李先生好心好意以自己的名义帮人贷款买车,结果对方不按期还贷让他成了替罪羊。李先生不仅被银行起诉还款,还因无力偿还被司法拘留。记者今天获悉,满腹委屈的李先生将对方告上西城法院,索赔损失30万余元。

  2003年,李先生通过亲戚认识了李女士。李女士请求李先生帮忙用他的名义买辆车。当年11月,李先生通过汽车公司作担保,以零首付的方式从银行贷款25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为
保证李女士按期还贷,李先生与她签订了《购车担保协议书》,明确约定如李女士未能按期还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李女士只还了3万元左右的车款便不再还贷。因此,银行将贷款人李先生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令李先生偿还银行各项损失23万余元。李先生无力支付,被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拘留15天,直到李先生的妻子借了2万元交到法院才得以释放。孙莹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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