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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蟑螂敲诈餐馆自作聪明获刑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6:02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君邢全亮)日前,昌平区人民法院对黑龙江省鸡西市的吴某、李某和唐某三人以就餐时吃出蟑螂为由对某餐厅敲诈勒索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吴某、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唐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1月20日零时50分左右,昌平区回龙观地区某火锅店服务员告急:“店里出事了!”老板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个自称姓吴的食客趴在餐桌上,已吐了一大片,气喘吁吁地说:“太
恶心了,这辈子我也不想吃水煮肉了……”原来他在就餐时发现水煮肉里有一只头腿齐全的蟑螂。“再给你们换一道菜”老板央求着说。“不行,已和厨师说好了,给我们两千元钱。”还没容老板回答,旁边一瘦高个儿突然举起砍刀气势汹汹地喊:“这事甭说两千,就是一万也解决不了!”老板被吓得倒退两步,“你说怎么办?”瘦高个儿说:“先拿3000元押金,去医院看病吧,然后报告防疫站最低也得罚款5000元,再停业整顿三天,你看怎么办划算?”这时旁边一小个儿子出来调和,“这位大哥消消火,听口音咱们是老乡。出门在外不容易,人家小门小店做生意也很难。我看厨师也不是故意的,老板也不是小气人,干脆,老板出1500元,让小吴自己看病去算了。”瘦高个儿听了说:“看你面子,就这么办吧。”老板一看对方让了步,收起了砍刀,松了一口气,忙吩咐收银员拿出1500元,交给了姓吴的食客。

  这位食客叫吴某,持刀恐吓者叫李某,出面调和者叫唐某。这三个人均是黑龙江省鸡西市人,他们以做生意为名进京闯荡,其中吴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当地审判机关判处有期徒刑7年,提前一年零六个月被释放。他们纠集在一起专门到饭店在就餐时将事先准备好的死蟑螂放在餐盘中,然后对店主进行敲诈。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他们用同样的手段先后对回龙观地区五家餐馆进行了敲诈,终于难逃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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