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20年 出狱强索“青春损失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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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6:0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22年前,因为强迫他人喝尿、抢劫等行为,无业人员王彪蹲了20年大牢;出狱后,王彪以坐牢耽误了青春为由,找到当年那位喝尿的受害者索赔,要求按每月100元的标准赔偿20年“青春损失费”。记者昨日获悉,江北区法院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彪有期徒刑2年。
打抱不平被逼喝尿 受害者刘某现是长安集团的退休职工,提起20多年前为打抱不平而惹火烧身的那件往事,老人家仍觉“屈辱和惶恐”:1983年7月24日晚,刘某在厂区看到一漂亮女青年被何某调戏,遂上前制止,结果遭何某追打。追打中,何被绊倒受伤。次日晚,何某邀约王彪等人前往刘家强讨医药费,遭拒。随后,王等人持三角刮刀将刘挟持到江北城,限制其人身自由10小时。在此期间,刘某除饱受拳脚之苦外,还被强迫喝尿、喝下水道污水。王被抓获后,警方查出他曾有盗窃、抢劫等犯罪事实。当年10月,江北区法院以犯盗窃罪、抢劫罪、流氓罪数罪并罚判处王彪无期徒刑。 出狱索讨“青春损失费” 因在狱中表现尚可,王彪获得几次减刑,并于2003年1月2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王一直认为自己遭受的牢狱之灾全因刘某而起,遂意欲实施报复,但苦于不知刘某的住址而未能得逞。2004年10月21日晚,王彪和一帮“兄弟伙”在江北吃饭,席间认识了长安集团的谢远庆。因谢与刘某曾经共事,王就将自己坐牢的事给谢讲了,认为自己一生中的黄金岁月都在监狱度过,提出要找刘赔偿20年的“青春损失费”。谢遂将王带到刘某家楼下,当谢将刘叫下来后,王彪话语强硬:“你害得我坐牢20年,今天该了结了。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计算,你赔偿我2.4万元。”谢赶忙打圆场,叫老刘拿1万元了断。 8000元“了断”往事 刘某拒绝赔偿,不料王称,如果不赔,“我马上找人来收拾你”。一旁的谢也附和说“不拿钱要遭打哟”。 被逼无奈,刘某只得四处找人借钱。当晚10点多钟,刘妻东拼西凑了8000元钱交到王彪手中才算了事。由于担心对方再次纠缠,刘某让王彪写个字据“备案”。王认为自己向刘某索要青春损失费理直气壮,遂亲笔写下收条并签下名字,字据内容为:“王彪提及1983年的往事,要求刘某一次性付8000元了断往事,今收到刘某8000元现金。” 敲诈勒索获刑2年 老刘第二天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去年12月1日,警方在群众的协助下,将王、谢二人抓获。案发后,老刘得到了6400元退赔赃款。 近日,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谢二人均表示认罪。法院综合各种情节,当庭认定二人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判处王彪有期徒刑2年,判处谢远庆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蒋陈程记者徐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