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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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22: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记者牛爱民、孙萍)记者7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日前已经出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据此加强对交通安全协管员的管理。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副处长张程军介绍说,交通协管员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交管机关将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为防范杜绝个别协管员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办法》规定了7种违纪行为,即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道路交通违法当事人索要财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执勤协管员随意粘贴、更改、撤销《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对无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故意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或对违法停放车辆多次故意重复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录入员违反录入、处理的相关规定,私自增加、更改、撤销违法记录;违反保密规定;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打骂当事人。交管机关对协管员所做的任何一种违纪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辞退。 张程军表示,欢迎社会对协管员监督,如有市民发现协管员违纪现象,可以拨打122举报,举报时只要说明协管员执勤的时间和地点就行。(完)(责任编辑:郝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