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浪者:我们必须面对的无奈 本刊记者 唐卫 摄影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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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6:12 现代文明画报 | |||||||||
“流浪”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生活没有着落,到处转移,随地谋生。其中“生活没有着落,到处转移” 还比较好理解,那么“随地谋生”是何含意呢?拾荒、乞讨是不是就属于随地谋生呢? 从法理上讲,流浪者也是一个正常的公民,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法律权利。流浪者可以去他想去的地方,可以选择 他愿意的方式谋生(当然他选择的谋生方式不得违法)。但
随着收容遣送措施的取消,城市中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缺失问题已经日益显现出来。流浪乞讨人员随意 游走于涉外宾馆饭店、繁华商业街区谋生,已经对城市生活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笔者日前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看到,一些衣 衫褴褛的流浪人员或捡拾垃圾、或伸手行乞,游人唯恐避之不及,游兴大减。把个全国人民心目中的圣地——天安门广场搞得 “趣味全无”。 鉴于南京、大连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加强对城市中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规定,北京市也应该对这方面的工作予以加强 ,明确作出对流浪乞讨人员“谋生地”的限制,维护北京市作为全国人民的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的良好形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