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滦县矿主野蛮开采引发农民愤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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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6:12 现代文明画报 | |||||||||
本刊记者 张弘 金继武 唐山市滦县油榨镇迷谷村铁矿承包者非法开采铁矿资源,侵占毁坏基本农田,继而引发村民与警察发生冲突,造成严重后果。 编者按: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强调指出:要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战
生活在华北平原燕赵大地上的农民世世代代以土地为生。唐山市滦县油榨镇的迷谷村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小村庄。然而,随着该村地下蕴藏着的丰富铁矿石被大量地开采、发掘,当地村民并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财富,过上幸福的日子,而是从此陷入了生活的困境…… 近日,唐山市滦县油榨镇迷谷村的农民向报社反映:该村铁矿采矿场租赁给唐山宏祥公司经理何继祥后,因其多次违反合同被村民起诉停产,何继祥竟派人打伤村民,而警方至今不予追查,继而引发村民与警方冲突。5月30日,记者专程前往唐山市滦县的迷谷村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在迷谷村,刚一进村,记者便看到有上百名村民手持木棒守候在村口,旁边是一个深度达六七十米,面积有70多亩的大坑,坑里积满了发绿的污水。据村民讲,这就是铁矿矿主承包的其中一个采矿点,合约上明确标明应为40亩,却被矿主非法侵占土地30多亩,达到70多亩。“他们不只占了我们的地,连我们出入村子的路也给毁了,还把我们的人给打了。” 村民告诉记者。矿主何以如此嚣张滥采、滥挖?村民何以如此愤怒?事情还要追溯到2001年的10月。 矿主违反协议滥采、滥挖 2001年10月,迷谷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友全代表迷谷村将该村拥有的铁矿承包给了唐山市宏祥工贸有限公司,双方经过协商,规定承包期为两年,自2001年10月20日到2003年10月20日,承包费总计333.91万元。当时合同约定:采矿按照原有的规定场地,不准扩大面积;租赁期间,所采矿石只供承包者使用,不准外运;合同期满后,承包者必须完好无损地交回该选矿厂的机械设备。2003年5月,张友全又代表该村与宏祥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规定将承包期延长两年,到2005年10月20日终止,承包费每年100.03万元。 但是就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者违反了协议。2004年4月,宏祥公司拆除了该村选矿厂价值370万元的选矿设备,并把矿石全部外运。同时不断扩大开采面积。 矿主越界采矿后,不规范的采矿行为给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干扰。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靠近矿点的地方已形成了一条宽达一尺的裂缝,导致基本农田下滑。直径现在已达500米的矿坑口离居民家最近的连一米都不到。其中一条通向村外的路已变成深达五六十米的矿坑。在村头,占地近十亩,深达三四十米的矿坑开在了村民的家门口,最近的是零距离,村民的院墙已经陷落;最远的也不过三十来米。众多村民家的墙壁被震坏,屋顶及院内到处是碎石。据村民讲,一到铁矿采掘放炮时,碎石便满天飞落,直击村民院内。现在,屋顶都被砸坏了,一旦下雨到处漏雨。村民介绍:就是这个矿口还是有开采许可证的合法矿口。 村民薛桂英说,一到放炮炸矿时,矿口周围的住家人都不敢在屋里呆,炮声震得房子像地震似的,都能塌掉。薛桂英向该公司反映情况,结果晚上家里闯进四个小伙子,“把我窝在炕上打了,以后村里人都不敢去找了。” 记者在迷谷村的北部和西部看到了两个同样巨大的矿口。村民介绍:这两个矿口是开矿人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办的。 村民维权反遭打 据村民讲述,村民张继林是一个孤寡老人,今年70多岁了,靠着仅有的4亩多地生活,结果地被宏祥公司非法侵占了,眼看着快秋收了,可长在地里的玉米愣是被他们给铲了。 村民张印山讲述,他家房子西边大道紧挨村口矿,距离不到30米,都快采到他家门口了,他去找该公司反映情况,结果遭到该公司管理人员殴打,并说:“打死扔坑里,摔死你,给你2万拉倒。” 就在非法采矿一事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又有一些非法采矿人员进入该村,在村西山南的基本农田里,进行非法开采活动,侵占基本农田20余亩。据村民张友付、张印山、张印来、张立等反映,挖的农田就是他们几户的口粮田。 2004年5月18日,村委会将村中遭非法采矿及农田遭破坏情况写成材料向油榨镇镇政府反映,并多次向矿主宏祥公司下达通知,制止该公司违法行为,但该公司始终置之不理,有关人员还吓唬送通知的人。2005年2月1日,迷谷村一纸诉状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宏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履行协议(就地选矿、不准外运)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 00.03万元,赔偿因其违约给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200万元。就在此前一天,迷谷村村委会向滦县国土资源局、滦县矿产局、油榨镇镇政府、油榨镇派出所同时递交了一份汇报材料,决定在2005年2月1日上午8点停止非法采矿,请求上级领导支持。 2005年3月3日,该村村民在村南口设置路障,想以此来阻止宏祥公司外运矿石、采矿活动,结果该公司20多人分乘5辆车,手拿铁镐,砸坏了村民设置路障用的6辆车,并把该村村民张洪林、王恩、杨振新三人打伤。据村民讲,事发当时村民立即报警,但是,距离迷谷村只有7.5公里路程的派出所接警后,不知为什么一个半小时后警察才赶到。至今凶手仍然没有抓到,事情也没有结果。 农民质疑:是执法还是违法 2005年3月5日,村委会将上述情况上报给油榨镇镇委、政协、镇派出所。 3月12日,在该镇党委安排下,宏祥公司与迷谷村村委会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规定补偿选矿设备161万元,补偿铁矿石100万,迷谷村不再限制宏祥公司开采及销售矿石的行为。协议虽然签了,但该村村民始终认为,该协议没有得到村委会盖章,而只有村委会法人代表王福田的签字,况且村里在签协议前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所以,补充协议是无效协议,村民拒绝执行。 于是2005年4月3日,宏祥公司又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告其违反合约,造成损失,要求索赔510.49万元。村委会随即向法院递交了“补充起诉书”,指出宏祥公司一开始就违反合同,外运矿石,扩大采矿范围,要求解除双方租赁协议。 4月22日,滦县公安局将迷谷村村民张卫民抓走。 据村民讲述:张卫民被抓后,家人一直不知其去向。2005年4月26日凌晨3点多,滦县公安局出动20多辆警车,80多名警员到该村村民张海波家里,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手铐脚镣加身强行抓走,随后又来到村民张洪青家里,要把他抓走。这时,被惊动的村民出来阻止他们。于是,在一千多名情绪激动的村民追赶下,警察在撤离时,由于天黑,不熟悉路况,掉进了村口那个近70米深的采矿坑内,10多名警察被摔伤。随后,围在坑边的村民与警察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村民提出释放在此前被抓走的村民张卫民和这次被抓的张海波。直至27日中午,来了几位领导,其中就有带队并指挥这次抓捕行动的滦县公安局谷副局长。最后双方达成解决方案,并由来协调的领导当场做出承诺:1.从即日起,保证村民安全;2.受伤村民医药费由镇政府支付;3.公安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与迷谷村无关。随后警察释放了张卫民和张海波,村民也随之散去。 记者采访时从村民手中看到了这份承诺书,上面盖有滦县油榨镇人民政府的公章,签字人分别是县政法委书记王银和镇党委书记谢振华。 当记者进一步了解此次冲突的起因情况,为什么要抓张海波时,据村民介绍,张海波自己有个小喇叭,喜欢编一些小段子,可能他把宏祥公司采矿的情况也信口胡诌了几句,警方以其煽动村民为由抓的他。记者随后见到了张海波,这是一个身材矮小走路一跛一跛,两个脚朝外翻着的半残疾人。 令村民不解的是,该村村民保护土地,保护他们自己的合法权益,仅仅因为该村与何继祥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却遭到警察的抓捕。 6月1日,记者就此事到滦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滦县公安局政治科一位姓张的负责人称,此事还没有结案,无法向我们透露任何信息。记者又到滦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有关情况,该局办公室的人员称:“局长开会,领导都不在。”随后记者来到滦县县委宣传部,据宣传部负责人称“我们也无法给你们提供什么信息”。 据悉,此事发生后,其他村有类似与承包矿产开发合同的都到迷谷村来“取经”,讨教如何与承包商矿主对抗。 据村民讲,此事发生一个多月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村民不敢单独外出,不敢下地干活儿,村民没有安全感,于是村里组织村民组成护村队,来保护自己。记者看到,邻近的村子,此时田地里已是一片青绿,而在迷谷村,地里什么都没种,3000多亩的耕地,至今还是一块荒地。 就在记者发稿时,据悉,2005年6月9日,迷谷村委会主任王福田在被通知去镇里开会之时,途中被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后,滦县公安局已派出警力在该村各个路口设卡,对出入村民予以控制。 本刊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做进一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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