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三类群体免费技能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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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6:40 扬子晚报 | |||||||||
南京市物价局日前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优惠政策,减轻困难群体和学生负担,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学生就业。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国有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失业人员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此项措施可使上述三类群体人均享受500元的减免优惠。
凡所设专业的教学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职业学校,鉴定机构在对其毕业生实施鉴定时,对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视为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核合格,免收“知识考核”费,减收20%%的“技能考核”费。此项措施可使符合条件的学生人均享受80元的减免优惠。 此外,经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主体专业的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视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由鉴定机构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只收取证书工本费4元。此项措施可使符合条件的学生人均享受200元的减免优惠。(黄红芳杨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