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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6:52 东北新闻网

  新华网南宁7月8日电(记者 蒋桂斌) 从7月7日起,我国气象灾害多发省区之一的广西正式实施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制度,这是广西气象、广电、通信管理等部门联合向社会推出的一项新服务举措。

  根据有关部门近日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广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的通知》,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等十一类,总体上分为四级,颜
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当气象部门预测到突发气象灾害后,统一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并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收到气象部门提供的预警信号后,电视台、广播电台有直播条件的应在15分钟内播出,电信运营企业在发送能力允许范围内及时向用户播发;首次播出和每更新一次信号1小时内,电视在显示或更新预警信号图标的同时,要通过气象部门提供的滚动字幕显示预警信号信息和防御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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