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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柳林以“黑”补“绿”探索生态建设新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7:12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7月8日电(记者胡靖国)全国主焦煤生产基地——山西柳林县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推行“一矿一企开发治理绿化一山一沟”的办法,挖地下的煤、栽地上的树,以“黑”补“绿”,探索出一套生态林业建设的新机制。

  柳林县境内以原煤生产、洗选加工、煤焦冶炼等为主的煤焦企业星罗棋布。近年来,随着能源原材料市场的持续升温,煤焦产品价格一路上扬。各挖煤洗选炼焦企业在创造可观
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全县境内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柳林县县长闫国平说,柳林的优势在于煤,柳林的劣势也在于煤。如果一味地只知挖煤卖煤,柳林县的经济发展便会陷入“资源陷阱”的怪圈,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近年来,资源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柳林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200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31.5亿元,财政总收入突破5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为以工补林、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2003年5月,柳林县制定出台了“一矿一企开发治理绿化一山一沟”的实施意见,要求凡在柳林县境内从事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开采(包括采煤、采石、铝矾土开采)与炼焦、烧灰、制砖的企业,均要承担相应的绿化任务。县绿化领导组会同林业局及各乡镇搞测试、规划,将绿化任务逐山逐地明确到所属煤矿、企业,由县乡与煤矿、企业及涉及村委签订责任状。煤矿、企业根据各自条件,可组织工人义务植树,也可建立专业队实施,也可委托村子组织实施,所需资金从煤矿、企业财务支出。

  柳林县林业局局长刘志坚告诉记者,以前县里的植树造林投入全部依赖上级部门拨款和争取项目资金,最多一年也不会超过1000万元,绿化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一矿一企开发治理绿化一山一沟”办法的实施调动了全县煤炭企业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投身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仅两年的时间,全县加入开发治理绿化的厂矿企业达到69家、投资总额近5000万元、治理总面积达5.9万亩。柳林镇、庄上镇、陈家湾乡、孟门镇、成家庄镇、贾家垣乡等工矿区所在乡镇都及时协调所属地域内的煤矿企业,挖地下建地上,以“黑”养“绿”、以工补林,涌现出了柳林镇贺昌煤矿、庙湾煤矿、孟门镇罗家坡煤矿、陈家湾乡石盘上煤矿等一批支助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企业,建成了一个又一个生态园林景区,构建起了“绿色柳林”“生态柳林”的清晰轮廓。

  依靠造林专业队实施造林绿化,是“一矿一企开发治理绿化一山一沟”的有效组织形式。柳林县要求各乡镇或企业与各造林专业队签订承包合同,就工程实施范围与面积、工程绿化规范和要求、施工期限、工程绿化质量、绿化费用及支付办法、各方权利和义务等作出规定。造林专业队一般由具有供苗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牵头,由若干具有整地、栽植经验的民工组成,少则二三十人、多则近百人。绿化工程款分3个阶段支付,签订合同付40%的启动资金,绿化完毕验收合格付20%的资金,其余4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第3年树苗成活率达85%以上后付清。

  目前,柳林县共有造林专业队120多支,总人数约6000余人。石兴旺原是柳林县水利水保局的一名县局级领导,县级机构改革离岗后,开始从事个体育苗造林。他自筹资金建起育苗基地3处,面积400余亩,年出侧柏、刺槐、核桃、柳树等17种苗木400万株。从2002年组建第一支造林专业队开始,石兴旺的造林专业队靠质量和信誉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有13支分队1100余人从事专业造林绿化,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5万亩。为了保证树苗栽植和成活,石兴旺的造林专业队购置了30余台水泵以及发电机、钢管、塑料管等浇水设备,雇用农用三轮车30余台,拉苗、浇水。

  据柳林县委书记李润林介绍,为大力推进全县的林业生态建设,柳林县把生态建设实绩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在林业生态建设一线考验与选拔干部。近几年来,先后有12名干部因在生态建设中成绩突出被提拔重用,有14名干部因工作不力被免职,有21名干部被通报批评。2003年8月,县委、县政府从县直机关抽调293名干部,分别由熟悉农村工作的11名正科级领导带队,每人包一个村的绿化工程点,逐户调查兑现,逐块检查成活。

  与此同时,柳林县还定期将造林绿化面积、户主、造林树种、成活率以及资金及粮食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镇书记、乡镇长工作调整,要对造林绿化的面积、成活、保存、兑现进行移交,由县林业局登记,县委组织部存档,并向社会公布。乡镇干部调整下乡点,也要对所包村的造林绿化情况实行移交。县财政还专门拿出一部分资金,给有造林绿化工程的235个行政村,每村配备一名护林员,工资每人每月150元。(完)(责任编辑: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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