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计量收费在沈暂不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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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0:04 辽沈晚报 | |||||||||
测量供暖的热度表暂无法普及是瓶颈 本报讯 记者陈微报道 居民采暖计量收费在沈阳推进的过程可能会放缓。 这种推断来自于昨日正式对外公布的《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曾经在《条例》草案中备受市民关注的“居民采暖计量收费”一项内容,没有出现在将于
“采暖计量收费和使用节能型交通工具在沈阳推广的条件和时机还不够成熟。”沈阳市节能中心主任侯殿军这样解释两项内容最终没能在《条例》中出现的原因。 有人大代表认为,一旦将采暖计量收费列入《条例》,就应该在沈阳立即推行。然而目前国内尚无关于采暖计量收费的统一标准,这使得采暖计量收费缺乏依据。 另一个更实际的问题是,用来测量供暖的热度表只能在集中供暖地区使用,无法普及到所有居民家中。侯殿军介绍,热度表的使用需要一定的管道压力和足够的供水量。而对于非集中供暖的锅炉供暖地区来说,在管道压力和供水量不足的情况下,热度表根本无法正常测量。 基于上述两种情况,人大最终认为采暖计量收费在沈阳推广的时机和条件都不够成熟,因而最终将这一内容从《条例》中删掉。 《条例》还对企业的节能行为进行了规范。沈阳市300多家重点节能单位的利用能源情况将受到监测和检查。市民可以拨打节能中心的电话22715606,举报浪费能源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