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明是自家牛 DNA帮忙 老汉赢了“牛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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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0:05 东北新闻网 | |||||||||
时间:7月7日8时40分 地点:和龙市南坪镇龙渊村村民委员会 人物: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证人七名
案情综述:和龙市南坪镇龙渊村每年都有黄牛走失的事,这不,今年2月10日,该村金老汉家不到两岁的母黄牛就走失了,急得金老汉团团转,这时候,离金老汉家不远的李某家刚好杀了一头小牛,随后金老汉又在李某家院内的雪地里,发现了与自家丢失的牛貌似的牛头。但李某却表示他杀的是自家的牛,情急之下,金老汉将牛头拿回家冷藏了起来。之后又花了近4000元给价值千余元的死牛和养在自家的死牛的“妈妈”做了鉴定。长达5个月之久的“牛谜”在经历无数司法曲折后于昨日终于揭开…… 昨日8时许,在和龙市南坪镇龙渊村村民委员会不大的小院里,传来一串嘈杂声,附近百余村民都围了过来,听说今天要有一场牛官司。还没到8点半,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也驱车赶来,听听延边州首次为牲畜做DNA鉴定的“新鲜案”。 原告陈述 为证明是自家牛奔波数月 8时40分开庭了。原告金老汉首先对自家黄牛丢失一案做了简单陈述:我家一岁半母黄牛于2005年2月10日丢失,次日在同村李某家发现与自家丢失黄牛有同样特征的牛头,并予以保存。2月12日到和龙市人民法院上诉,但办案人认为,该案证据不足,无法取证,不予立案。无奈,2月17日我又到和龙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并将保存牛头提供给办案人员。公安机关于2005年4月19日对牛头及丢失黄牛的“母亲”分别提取了血样,送至公安部进行鉴定。(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王磊 文) [编辑: 孙鹏]1 被告质疑 我家也有同样岁龄的牛 随后被告对原告提出质疑:如果说杀的牛属于金家,自己家同样岁龄的母牛怎么没了?而且在宰杀当日,也有许多村民证实此事,确实在自家院内宰杀的,后与12家邻居好友分的肉。之后,被告的四位证人先后出庭作证,均证实该牛是被告自家母牛,是经过众人商议后宰杀的。 DNA鉴定是否符合程序 随后原告将公安部的DNA鉴定书拿了出来,这个鉴定让金老汉先期支付了3650元。被告人看后提出:DNA鉴定是否符合正常程序?对牛头提取的血样是否和原告家的活母牛吻合呢? 原告证人和龙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成文证实:当时是自己与另外两人同时采集的血样,当时有村民在场。 和龙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的中队长兼法医也表示:当时为了公平起见,分别两次对牛头的新鲜段端提取了血样,又对活母牛的耳根部消毒提取新鲜血样。操作规范,而且在送检的时候是由专人负责的。 当日宣判 DNA证明牛确是金家的 10时45分,在不断的争议声和议论声中休庭。5分钟后,合议庭在经过紧张讨论后,审判长终于宣布:原告证据确凿,公安部对丢失牛头及母牛的DNA鉴定结果一致,被告赔偿原告1350元的牛款。诉讼费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部分。 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被告表示,自己仍要上诉。而原告却高兴地说:“还是有科学依据啊。”(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王磊 文)[编辑:孙鹏] 2(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