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中院审委会集体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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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0: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审判委员会能否直接听取案件各方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直接了解案件事实?日前,巢湖市中级法院的15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就购房户张翠琴、拆迁安置户无为县果品日杂公司、拆迁安置户胡和荣与无为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及拆迁安置协议纠纷案进行集体听证,通过面对面的询问、听证,充分了解了案情,为案件的审理增加了透明度。无为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一房多卖,形成了大量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案件。其中张翠琴、无为
听证时,三方当事人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审判委员会委员们也就案件的一些焦点问题、有争议的证据等进行了询问。通过公开听证,当事人都表示争取协商解决纠纷。(杨长文祁晓海) 作者:张利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