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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改判”学生处分首例校内申诉审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2:35 新晚报

  据新华社武汉电(周梦榕 周志桥)近日,湖北省高校首例校内申诉案审结,因盗窃被勒令退学的两名在校大学生重新获得了继续在校学习的机会。这次“改判”标志着我国高校依法治校理念更加深入。

  今年5月16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一学生郑某和童某因盗窃同寝室同学物品而被勒令退学。两位学生接到校处分决定后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为了占有别人的财物,而是为
了对心存芥蒂的同寝室同学进行报复,学校处分过重。遂先后向学校刚成立不久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了申诉书。

  申诉处理委员会召开由法学专家小组成员及教师、学生代表共14人参加的听证会。听证会讨论认为,考虑到事发后两人均有主动坦白认错情节且非屡教不改,学校还是应当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讨论意见上报校务会后,学校研究决定,撤销原处分决定,给予这两位学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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